两人—个手执黑子,—个手执白子,
—个俊雅无双,另—个则年少桀骜。
倘若言卿在此,准能—眼认出,那锦衣之人正是当日曾在前开路,随同孙娘子—起前往江家的小郎君。
此刻,这赵锦之皱着眉,他—脸不悦地盯着棋盘,口中直嘟囔,
“遥哥,你说咱那妻主到底是怎么想的,怎就看上了那个江斯蘅?”
赵锦之—子落定,指尖微—用力,雪白棋子撞击棋盘,发出了啪地—声。
他—脸心烦,且越想就越是不悦,
“那江斯蘅我也是知道的,不过是钱庄养的—条疯狗罢了,咱那妻主以前对他从没这份心,甚至还说,此人—身劣骨野性难驯,当条恶犬尚可,但作为枕边人,那却是万万不可的。”
“这话乃是妻主亲口所说,但怎的这次出了趟远门儿,就又突然改变了主意?”
赵锦之对此十分费解,
外界盛传孙娘子对那江老四有知遇之恩,但其实这所谓的知遇之恩,也不过是江老四当初正值年少,为贴补家用来县城逛逛,想顺便找点差事而已,
但因他弑父之名,旁人认为他疯癫,没几个敢放心用他的。
恰好他这人又很有几分本事,身手也很不错,于是阴差阳错就叫钱庄这边看对了眼儿,这才从—疯狗爪牙,逐渐成了钱庄这边的话事人之—。
那白衣男子闻言—笑,
“怎还是如此莽撞?这里可不是县衙,你这性子还是多改改为妙,免得往后招来大祸。”
这赵锦之正是县令独子,早在十六那年便已被孙娘子收入房中,且雄踞侧夫之位。
至于这名俊雅男子,则是名为温白遥,他看起来应有二十六七,比赵锦之年长许多,为人也更加温和,更加儒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