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小夏,把你那家店,过户给俊俊吧。"
国庆前一晚,郑家摆家宴。婆婆说完这句话,把筷子往桌上一搁,像在说一件已经定下来的事。
我抬头。郑昊正低头剥虾,慢条斯理,像没听见。
弟媳李曼挽着婆婆的胳膊,笑得见牙不见眼:"嫂子你说呢?一家人,产业就该共享嘛。俊俊哥结婚后没个营生,你当嫂子的,总不能看着吧?"
郑昊把剥好的虾放进自己碗里,这才抬起头。
"温夏,你那个店,就是老郑家的店。"
我叫温夏,三十四岁,嫁进郑家第七年。校门口那间文具店,是我嫁给他前三年开的。租的门面,营业执照是我的名字,本钱是我自己攒的。
婚后七年,这个店养着他们家一半的开销。婆婆胆囊手术四万,小叔子订婚一万二、结婚三万,弟媳娘家侄子满月八千,都是店里出的。
现在,他们连店都想要。
我把筷子放下:"妈,店是我婚前开的。"
婆婆脸一沉:"婚前怎么了?你都嫁进来七年了!你的人是老郑家的,店也是。"
"就是。"李曼凑过来,"嫂子这么能干,再开一间不就行了。"
我没吵。我笑了笑,说:"行啊,这事我们回家商量。"
回去的路上,郑昊一只手搭着方向盘,一只手拍我大腿:"我就说我媳妇明事理。妈今天高兴,你别扫兴。"
我没躲。
忍了这么多年,是时候该清算这群敲骨吸髓的东西们了。